他叫任志强,是的,关于这个名字,一开始看到派出所为他出示的身份证明时,我也吓了一跳。
32岁,河南人,矮小的个头,黝黑的皮肤,身上扛着一个塞满衣服的破包。
我兄弟遇上他时,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,摊倒在闹市街头的一家KFC门口,望着玻璃窗内的我兄弟啃汉堡。
我兄弟觉得他也并不像乞丐,便上前询问,最后得知他从老家来绍兴找工,下火车前身上钱包等都被扒了。
在这举目无亲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他靠喝水撑过了这三天。
兄弟为他买了一个套餐,他便坐在对面狼吞虎咽起来,连根骨头也没剩下。
兄弟又带他去派出所,验证了下身份无误,于是将身上所有的现金都给了他,又在下午时将他送到了市内的遣送站,安顿他回老家。
任志强却说,他不想回老家,女儿的鼻子刚动完手术,他需要来打工赚钱,这个样子回去,媳妇会骂他。
兄弟想,好人做到底,不能丢人绍兴人的老脸。
于是,晚间我们凑到一起,想办法帮他安排工作。
终于在一家朋友的印染厂,愿意收他当杂工,每月给他两千块的生活费。
晚上无处落角的他,准备睡大街上,他说习惯了。
我和兄弟不同意,于是晚上我开车送他安排他去睡觉。
一路上,任志强说了很多遍很多遍谢谢,我说了很多遍很多遍不用谢。
他说拿了第一个月薪水请我们吃饭报答我们。
我说,好好工作就行。
兄弟怕这事被他老婆知道,埋怨他又做烂好人。
当然纸包不住火,他老婆还是无可避免地知道了。
结果却出乎想象,他老婆笑着对我说,我老公是活雷锋,我没嫁错人。
我笑着对我兄弟说,你老婆也是好老婆,你没娶错人。
那天是我多年来为数不多的开心的一天。
我并非大好人,只是年纪越大,越想做一些事情,于人于己,当是积德,也作是快乐的源泉。
对于过去的业障,或对或错,我想,是该让我换回一份平静的时候了。
《昔非今比》
晚间的角落酒吧,再次和我那可爱老男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哥坐到一起,喝了几杯。
听着他告诉着我一些,也透过透明的酒杯,观察杯中折射出的那个自己。
是的,我发现,我也有遗憾,不过也算了。
朋友再次邀我跟随他们的大队伍同去西塘。
我很想,但明显已经没有了闲余的时间。
毕竟,今非昔比,昔非今比。